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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5564|回复: 1

[咨询] 医保局i【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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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11-12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12-7 08:48 编辑

你好 请问一年今年预

现在又买职工医保的话,预交的新农合380可以退回来吗或者抵扣职工医保资金吗
发表于 23-11-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不夜神九分散”: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广元医保工作的关心,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医保发[2022]27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进入待遇享受期前(1月1日)参加职工医保、重复参保、参军、死亡等特殊情形中断、终止居民医保,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依申请退还”。如您符合上述条件,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申请退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感谢您对广元医保经办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最后,感谢您对广元市医疗保障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839-5572965。祝好!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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