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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笑妈妈女士:
您好!您在大话利州论坛的投诉留言已收悉,现就相关问题作如下回复:
2020年12月2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您反映的天缘会所进来了检查,经查:现场两个KTV包间均无消费经营行为,该场所已于2020年12月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食品经营,KTV未列入经营范围。该场所服务人员自称两个KTV包间将改行经营,他们只在环保部门测试噪声期间按要求使用过音响设备,自从被执法部门告诫后,就没有对外营业过。2020年12月3日上午,文化执法人员约谈了该场所个体经营者何某,宣讲了娱乐场所开办要求和涉及文化部门管理娱乐场所的法规规定,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2020年12月3日晚上,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南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南河社区工作人员对位于利州区南河郑州路富康宜家13号“广元市利州区天缘会所”进行了联合检查,该场所两个KTV包间均无人消费,经营者何某表态将对两个KTV包间改行经营。
“关于你所说执法人员为什么不没收设备”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为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赋予文化行政部门对歌舞娱乐场所违规行为可以实施强制措施,我局就没有查封、扣押的权力。
“关于你说你有证据,找你要”以及其他质疑的问题,请您留下您的联系电话便于联系或者直接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投诉。若对娱乐场所政策法规以及文化部门的回复有异议请您直接拨打文化执法联系电话(0839-3266836、12318);若发现该个体工商户超出营业执照规定范围的经营行为请您直接投诉到市场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系电话12315。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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