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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利州网友:
您好!您于2021年1月19日在大话利州平台发布“投诉,质监局、房管部门和东山半岛物业…”的帖子已经收悉。接到帖子后,利州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办理,并对广元市华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建设单位在小区未通过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未进行物业承接查验,小区高层安装电梯尚处质保期,尚未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情况下,小区电梯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全部广元市隆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为由,强行要求广元市华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小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在小区业主入实施住装饰装修高峰期内,造成了电梯故障,频发后无人监管的客观存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我局将网友投诉问题及时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其按前述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和处罚,切实维护小区业主合法权益;二是鉴于小区未进行安装电梯注册、产品质量检测、取得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标志的前提下,就将电梯投入运行使用,我局对物业公司予以20分信用处罚;三是由我局不具电梯安监督管理权利,建议网友及小区业主向具电梯安全监督管理权利的市(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和处理。
广元市利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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