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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根据2018年5月1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于在新标准实施以前购买、没有入户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在2019年10月15日以前去办理入户登记手续。在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电动车,需要看看你的车辆合格证,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如果是电动自行车的,请带上电动自行车合格证、销售税务发票、本人身份证,把车骑到当地的非机动车办理点进行入户登记。广元城区办理点在蜀门南路一段81号(南河汽车站对面),电话:5207183。合格证上如果是电动摩托车的,城区办理点有:天成路南段44号福君机动车服务站,利州东路一段与古渡路交汇口倍特机动车服务站,南环路245号国耀机动车服务站,电子路北延线(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楼下)骋宇机动车服务站。具体情况,可咨询车管所:0839.5207508。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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