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 发表于 23-8-30 10:54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举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的公告

         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广元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听证事项《广元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可行性、必要性、合法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听证会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听证会地点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6楼会议室(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蜀门北路二段30号)四、听证代表条件、产生方式(一)听证代表条件1.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3.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4. 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二)产生方式选择11名群众代表参加听证会,以自愿报名的方式,经审查后确定人员,并以电话方式邀请参会。行政管理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业协会、律师协会等代表由组织机关邀请。(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人员应当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发送至电子邮箱:969571510@qq.com,或将纸质材料送至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楼政策法规科(联系人:李晏,联系电话:3275512)。五、其他事项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1. 《广元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 《报名登记表》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8月3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举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