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论坛-大话利州

  • 0839-3221258
  • 打造川北地区最大的生活互动直播服务平台
搜索
猜你喜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天赐丹心

[建言献策] 城管,暴力捕狗不可取!【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3-10-20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女儿从小就害怕狗,面对小狗,她只能无助的躲避,但是到处都是没有牵绳自由自在的小狗。请问,像我女儿这样的小朋友,她们的自由又有谁来保护。我认为,对于养狗本有规定,但是,由于所谓的“爱心”使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才是我们应该反思的。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0 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可以去乡镇,居民点等地,太多流浪狗,成群结队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0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得好,没牵绳的狗凭啥不能杀?我小时候就被狗咬过,也是别人家养的没栓绳,也没给我们赔钱,自费去打疫苗。那个时候我被狗咬了连赔偿到要不到,可没见什么爱心人士来关心慰问我一下,抓个狗你们倒是跳出来了,狗永远都是狗,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0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门遛狗的人,只要狗走出家门,没有给狗佩戴登记证、没有戴嘴笼子、没有牵好狗绳三者之一的,都应该列入捕杀对象,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拘留、罚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0 22: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简单的告诉,国家各地行政机关在辖区内执行公务是宪法赋予他们的职责,不听从不执行,那么就有国家机构对你采取必需的限制,管控,适用最简单的行政约束你和动物的行为。不反对饲养宠物,但必须要在法律法规条件的行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1 1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敢保证大街上的流浪狗不咬人或者咬人以后的后续费用你一力承担我就支持你,说空话谁不会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3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文明养犬,高素质育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3 16: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政府,街道,物业联合普查养狗情况,办理证件,方便后续出现问题找不到人的问题,养狗的也有很多文明负责的人,一刀切确有不当,对大型犬管理要严格一些,对和猫大小差不多的要区别对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4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终于出手了,大快人心,支持支持!!!希望不再有人被狗伤害的事件发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3-10-25 1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市颁布实施的《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对犬只饲养管理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给予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市城区流浪犬只捕捉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所捕捉和流浪犬送往广元市流浪犬只收养中心集中饲养。希望广大市民依法饲养犬只,不得遗弃伤老病残犬只,共同维护好公共安全。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 高级模式(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