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讲解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主要职责: 1、从事讲解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完成接待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地点:广元市利州区雪峰街道漫天岭路(可乘坐25路公交车到达); 5、工作时间:8:30-18:00,无临时工作安排外每周休两天,节假日调休。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面向社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者,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年龄:22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公民。 2、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导游、播音主持、新闻传媒、文秘、新媒体艺术设计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导游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的可放宽专业限制。 3、从业经历:从事过办公室工作或讲解工作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以及具有大型活动的策划和组织经验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熟练办公软件。 5、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一般要求女生1.63米及以上,男生1.7米及以上,形象气质佳,较强的口头表达、活动策划和应变能力;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近年来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记录,无个人征信和行业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报名方式与面试事宜 有意竞聘的,请下载并填写《应聘讲解员报名申请表》,并发到 82664945@qq.com,经初步筛选后,再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1分钟) ;声音、普通话测试〔朗读、朗诵。指定稿件朗读一篇(2分钟),现场问答(2分钟)〕。 四、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对拟聘人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与第三方物业公司签订用人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工资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信息、毕业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4.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839-2306268,17348176253 附件:应聘讲解员报名申请表 附件: 应聘讲解员报名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