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的住宅维修基金【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3-24 11:49 编辑为什么广元的住宅维修基金高于成都和绵阳?定价依据是什么?,不可能是相关部门想收多少就收多少吧?请相关部门给与解答
信访人:
你好!关于你咨询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较高的问题,现将有关政策回复如下: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令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建发21号)中关于首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的相关规定,我市于2013年按照本市当年建安成本的5%对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进行调整,市财政局和我局联合出台《关于调整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标准的通知》(广规建住发31号)。
调整后维修资金归集标准:
建筑类型 物业类型 归集标准
住 宅 多层(7层以下含7层) 60元/平方米
小高层(12层以下含12层) 80元/平方米
高层(28层以下含28层) 90元/平方米
超高层(28层以上) 100元/平方米
非 住 宅 7层以下(含7层) 80元/平方米
7层以上 110元/平方米
可独立确定产权的车位(库) 80元/平方米
我市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1日
http://jsj.cngy.gov.cn/new/show/ee312aed78014a59bb6b6b5444ab27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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