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城投公司殷扶烔等雇人在龙和锦尚地盘北停车位诈骗收费并将三万九千余【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4-18 20:15 编辑从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广元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殷扶烔等人,雇佣他人在龙和锦尚地盘北24个停车位诈骗收取停车费三万九千多元。因这三万九千多元停车费不是广元市政府《关于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有关事项的请示》批示(B2126-1号)文件中所列的需上缴市财政的收费(属诈骗收费),故广元市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殷扶烔等人合伙将这三万九千余元私分!
“诈骗”和“私分”这个结论?你这个有完整 详细的直接证据吗?看了你发的,建议你最好是实名信访,把证据整理一下提交。你是怎么确定这几万块钱到了那个什么书记董事长个人手里? 网友朋友:
您好!您所反应的“广元城投公司殷扶炯等雇人在龙和锦尚地盘北停车位诈骗收费并将三万九千元私分的问题”的有关情况已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市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通知(B2161-1号)精神,自2019年1月1日起,由市城投集团(现“市城发集团”)负责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收益按程序上缴市财政。我公司成立广元城投智慧城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城投智慧公司”)专门负责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经营管理工作。龙和锦尚小区北侧32个临时停车泊位由市城管执法局总体规划移交至城投智慧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城投智慧公司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2020〕42号会议纪要中“对产属权公共资源与业主共有的可实行共建共享,由城投公司统一管理,利益分成”的原则与该小区业委会签订停车管理合作协议,并严格执行《广元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差别化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广府办发〔2021〕21号文件)进行收费管理。
综上所述,城投智慧公司是严格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对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经营和规范管理,经营收益按程序上缴市财政,并接受监督,不存在“诈骗收费并将三万九千元私分的问题”。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兄弟要慎言,若不属实,该公司可凭此贴告你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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