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锦城占用人防车位【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4-19 10:15 编辑欧锦城负二楼人防车位,被物业改了一部分成电动车充电区域,改了也就算了,总体是为了方便大家,但是现在电动车充电比以前还贵的多,以前负一楼冲八小时只要1.5元,现在充电按功率算了,冲一次电比以前多好几毛,不是谁差那几毛,而是占着人防车位,干着私人盈利的事情。而且被占用的人防车位有没有给国家上缴租金,望相关单位核查一下。而且本着老百姓今年又是疫情,又是国外战争,钱不好挣,个人认为电瓶车充电不该涨价。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雪峰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欧锦城负二楼人防车位被物业改了一部分成电动车充电区域,电瓶车充电涨价”等情况,我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其产权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建设单位在对小区进行移交时,地下室人防车位一并移交物业服务单位,由物业服务单位进行管理、使用。
物业服务单位在接管欧锦城小区后,业主经常反映地下室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电瓶丢失等现象也时常发生。为规范小区非机动车辆管理,物业服务单位于2022年3月向开发建设单位发送了关于人防车位使用相关事宜的函并书面告知了小区业委会。为了满足大家电瓶车充电需要,目前在小区地下室负二层规划了2个充电区域,现在充电收费是按照电瓶大小收费,电瓶大充电多费用就会多一些。此外,现在负二楼安装了围栏和监控,进一步保障大家的财产安全。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果您有什么好的意见和建议,请拨打电话:0839—3370775。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雪峰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5日 利州区雪峰街道 发表于 22-4-15 15:29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感谢您对雪峰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欧锦城负二楼人防车位 ...
你好!请教一下,物业公司是否确有权使用小区内的非建设单位产权的其他资源?人防车位是不是应该属于欧锦城物业主的共有资源?经过业主委同意后设置便民设施,在收取了相应的设施采购和维护成本费用后是否既然产生了利润收益?如果产生了利润收益,那请问收益去了哪里?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