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广元市劳动监察大队【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9-6 15:39 编辑投诉广元市爱樱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于今日(2022年8月5日)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不给予我赔偿金和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来贴已收悉,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济补偿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向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关于拖欠工资问题,您可持相关欠薪证据向利州区劳动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投诉,联系电话:0839-6183017,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东街北段5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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