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主管部门【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8-23 17:07 编辑咨询主管部门,本人朝天区户口,在市072医院办有特殊门诊。请问一下,本人持特殊门诊卡在外市或者外省就医也是按照本地特殊门诊报销比例进行参保吗? 您好!您于2022年8月17日在大话利州提交的“咨询在外市、外省就医特殊门诊报销比例”的咨询,现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特殊疾病患者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应当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备案后的报销比例与市内报销比例一样,未异地居住备案的人员,原则上在市内使用。特殊情况可持定点医院原始发票、处方、医疗费用清单等资料到参保地申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规定报销。一类疾病居民医保按60%比例报销,一个自然年度报销额不超过600元;二类疾病一个自然年度个人负担一个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400元)后的费用,居民医保按二级医院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80%)给予报销。具体政策可在广元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322660进行咨询。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2日 好的,感谢市医疗保障局的回复。 麻烦再问一下,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去哪个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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