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3楼17号未来宏图广告传媒公司涉嫌欺诈
我们老百姓在该公司购买的设备从7月31日购买下单,一直到9月30号迟迟不见设备踪影,短短2个月时间公司老板和相应公司控股人共计圈钱15万左右,都是我们老百姓的血汗钱啊。现在老板没有履行合同内容条件,骗取我们公众的钱财一直不返还。第一、该公司老板就说账上没钱,隐秘财产,故意逃避返还财产。
第二、该公司股东故意说公司破产说是要公司倒闭重组,逃避返还财产。、
第三、该公司之前一直吹自己很有实力跟上级公司四川星路广告传媒有限合作关系,签订很多虚假合同、虚假证书骗取公众钱财;
第四、主要是该公司收到财物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把这个款项用于其他(我们不知道的事情上面)
第五、获得公众钱财款项后,没有用于生成经营或者投入的生产经营明显不成正比。
第六、该公司老板也不说明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责任,有可能老板们拿到公众财物去挥霍了。。。
综合以上改公司非法占有公众钱财,望有关部门立即执行。尽早为我们受害者解决问题。谢谢相关部门领导!
该公司从2022年6月中旬才成立,很多商家上当受骗。万源,东坝,老城,上西坝,下西坝,老城 看了下,主要是第四条,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也就是合同违约,建议根据合同约定,咨询律师。也可以找当地工商所反映情况,了解各种情况,进行协商处理。 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3楼17号未来宏图广告传媒公司涉嫌欺诈”情况,现回复如下:一、警情来源:2022年9月28日10时许,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于是值班民警通知公司负责人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值班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询问,详细查阅了报警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二、调查情况:经调查: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公司经营范围是广告发布、设计、代理等。2022年8月,该公司与多家商家签订合同,由该公司购买并安装电子显示屏,用于商家广告宣传。后为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找到包括报警人在内的15名群众与公司签订了电子显示屏租赁委托合同。15名群众出资98560元,委托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购买77台电子显示屏,由公司出面与商家签订广告宣传合同,收取广告费用后,每月以每台150元的金额向15名群众返利。因市场未全面拓展,未实际向市场投放77台显示屏,实际只投放37台。当月该公司如期给每户返利,次月该公司未如期向15名群众返利。三、警情处置:民警调查清楚后,将此情况逐级汇报并向嘉陵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了此事,后根据调查情况及时依法依规向群众告知:1、该公司是在工商局备案注册的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在广告范围,与群众客户签订的协议合同也是广告范围,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而且该公司也根据合同约定向市场投放了部分电子显示屏,另一部分显示屏因公司经营问题暂未向市场投放,该公司的行为系未履行合同约定,双方系合同纠纷,建议15名群众通过诉讼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2、该公司以投资电子屏方式每月分红方式,吸收15名群众资金98560元,其行为有吸收公众存款之嫌,但根据202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尚未达到公安机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立案追诉的标准。3、因未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我所已将此线索移交给嘉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广元市金融工作局,由他们根据本部门职责进行处理。 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3楼17号未来宏图广告传媒公司涉嫌欺诈”情况,现回复如下:一、警情来源:2022年9月28日10时许,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于是值班民警通知公司负责人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值班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询问,详细查阅了报警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二、调查情况:经调查: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公司经营范围是广告发布、设计、代理等。2022年8月,该公司与多家商家签订合同,由该公司购买并安装电子显示屏,用于商家广告宣传。后为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找到包括报警人在内的15名群众与公司签订了电子显示屏租赁委托合同。15名群众出资98560元,委托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购买77台电子显示屏,由公司出面与商家签订广告宣传合同,收取广告费用后,每月以每台150元的金额向15名群众返利。因市场未全面拓展,未实际向市场投放77台显示屏,实际只投放37台。当月该公司如期给每户返利,次月该公司未如期向15名群众返利。三、警情处置:民警调查清楚后,将此情况逐级汇报并向嘉陵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了此事,后根据调查情况及时依法依规向群众告知:1、该公司是在工商局备案注册的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在广告范围,与群众客户签订的协议合同也是广告范围,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而且该公司也根据合同约定向市场投放了部分电子显示屏,另一部分显示屏因公司经营问题暂未向市场投放,该公司的行为系未履行合同约定,双方系合同纠纷,建议15名群众通过诉讼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2、该公司以投资电子屏方式每月分红方式,吸收15名群众资金98560元,其行为有吸收公众存款之嫌,但根据202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尚未达到公安机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立案追诉的标准。3、因未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我所已将此线索移交给嘉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广元市金融工作局,由他们根据本部门职责进行处理。 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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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广元市利州区赛格大厦3楼17号未来宏图广告传媒公司涉嫌欺诈”情况,现回复如下:一、警情来源:2022年9月28日10时许,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于是值班民警通知公司负责人于当日下午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值班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询问,详细查阅了报警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二、调查情况:经调查: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公司经营范围是广告发布、设计、代理等。2022年8月,该公司与多家商家签订合同,由该公司购买并安装电子显示屏,用于商家广告宣传。后为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找到包括报警人在内的15名群众与公司签订了电子显示屏租赁委托合同。15名群众出资98560元,委托四川未来宏图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购买77台电子显示屏,由公司出面与商家签订广告宣传合同,收取广告费用后,每月以每台150元的金额向15名群众返利。因市场未全面拓展,未实际向市场投放77台显示屏,实际只投放37台。当月该公司如期给每户返利,次月该公司未如期向15名群众返利。三、警情处置:民警调查清楚后,将此情况逐级汇报并向嘉陵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报了此事,后根据调查情况及时依法依规向群众告知:1、该公司是在工商局备案注册的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也是在广告范围,与群众客户签订的协议合同也是广告范围,合同是真实有效的,而且该公司也根据合同约定向市场投放了部分电子显示屏,另一部分显示屏因公司经营问题暂未向市场投放,该公司的行为系未履行合同约定,双方系合同纠纷,建议15名群众通过诉讼或协商方式解决纠纷。2、该公司以投资电子屏方式每月分红方式,吸收15名群众资金98560元,其行为有吸收公众存款之嫌,但根据2022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一百五十人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尚未达到公安机关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立案追诉的标准。3、因未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追诉标准,我所已将此线索移交给嘉陵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广元市金融工作局,由他们根据本部门职责进行处理。 利州区公安分局嘉陵派出所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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