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bai 发表于 23-3-12 22:15

小区楼梯间配电箱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火灾隐患【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3-14 11:19 编辑

利州区宝轮镇白林小区2号楼一单元
1 配电箱私拉电线
2.火灾隐患
要充电从自己家里拉线

宝轮镇政府 发表于 23-3-13 15:55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所反映“小区楼梯间配电箱私拉电线给电瓶车充电火灾隐患”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经云峰社区调查核实,3月12日8时17分,白林小区2号楼保洁员发现有业主在一楼过道为电瓶车充电,挡住了人员通行,随即在业主群发起提醒,并联系了相关业主,告知禁止在楼道充电,当事人也承诺不再在楼道充电。再次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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