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住建局,东坝街道办,关于恒星城涨物业费投票的疑问【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5-12 11:38 编辑东坝恒星城1期,公告上涨物业费,可是“截止日期前未书面提交意见的,视为同意”,这种投票结果认定方式不合法吧,不投票应该算弃权吗?请相关部门管下吧,维护下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业委会应该是代表广大业主,确把弃权视为同意,太不应该了! 小区里面事情都是涉及自己的权益,既然知道投票,为啥要弃权呢呢,只有每个人都把小区当成大家庭,该建议该表扬该争取该批评的时候都要发出本能的声音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街道物管办已联系恒星城一期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公告中关于“截止日期前未书面提交意见的,视为同意”不符合规定,我办已责令该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工作的监督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8日
现在大多数业主委员会权利过大,往往并未站在业主立场履行职权,而是拉帮结派成立利益小团体,不是监督物业,而是与物业勾结损害业主利益。涉及业主利益的事宜应该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取消业主委员会个别人代表全体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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