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道者 发表于 23-10-20 16:13

我的女儿从小就害怕狗,面对小狗,她只能无助的躲避,但是到处都是没有牵绳自由自在的小狗。请问,像我女儿这样的小朋友,她们的自由又有谁来保护。我认为,对于养狗本有规定,但是,由于所谓的“爱心”使规定成为一纸空文,才是我们应该反思的。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一条路走到黑 发表于 23-10-20 16:26

他们可以去乡镇,居民点等地,太多流浪狗,成群结队的!

为乱我心 发表于 23-10-20 17:06

杀得好,没牵绳的狗凭啥不能杀?我小时候就被狗咬过,也是别人家养的没栓绳,也没给我们赔钱,自费去打疫苗。那个时候我被狗咬了连赔偿到要不到,可没见什么爱心人士来关心慰问我一下,抓个狗你们倒是跳出来了,狗永远都是狗,人有时候却不是人!

银河太阳 发表于 23-10-20 20:06

出门遛狗的人,只要狗走出家门,没有给狗佩戴登记证、没有戴嘴笼子、没有牵好狗绳三者之一的,都应该列入捕杀对象,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拘留、罚款!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3-10-20 22:47

只能简单的告诉,国家各地行政机关在辖区内执行公务是宪法赋予他们的职责,不听从不执行,那么就有国家机构对你采取必需的限制,管控,适用最简单的行政约束你和动物的行为。不反对饲养宠物,但必须要在法律法规条件的行事

С° 发表于 23-10-21 13:50

只要你敢保证大街上的流浪狗不咬人或者咬人以后的后续费用你一力承担我就支持你,说空话谁不会啊

沫asrOtp 发表于 23-10-23 09:00

支持文明养犬,高素质育人

彭卫林 发表于 23-10-23 16:26

支持,政府,街道,物业联合普查养狗情况,办理证件,方便后续出现问题找不到人的问题,养狗的也有很多文明负责的人,一刀切确有不当,对大型犬管理要严格一些,对和猫大小差不多的要区别对待

死鱼不怕烫 发表于 23-10-24 14:30

政府终于出手了,大快人心,支持支持!!!希望不再有人被狗伤害的事件发生

市城管执法局 发表于 23-10-25 15:20

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市颁布实施的《广元市城区犬只管理办法》对犬只饲养管理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给予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部门对市城区流浪犬只捕捉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所捕捉和流浪犬送往广元市流浪犬只收养中心集中饲养。希望广大市民依法饲养犬只,不得遗弃伤老病残犬只,共同维护好公共安全。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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