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区在下 发表于 23-11-6 16:48

“三不腐”一体推进 “惩治防”协同发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惩治防”协同发力,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惩”打头强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近年来,因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而受到法律追究的党员干部在忏悔反省时,常常会把自己违法犯罪的原因归结为对法律的无知无畏,这导致他们在面对利益诱惑时心存侥幸,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追究,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把好问责处理的“震慑关”,以从严执纪的惩戒震慑强化教育效果,让党员干部对党纪法规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越、法律底线不可碰,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绷紧纪律作风之弦。同时,要扎实推动以案促改,指导案发单位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及特点,做好检视反思,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抽查、指导、评估、督促,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以“治”推进强监督,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它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能很大程度上减少腐败发生的几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眼于源头防范,强化权力制约,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与严格纪律执行密切结合起来,以严格执纪强化制度机制内在刚性,真正使“制度”不再是单纯的纸面文字,而成为约束、指引人们行为的“尺度”。要聚焦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圈,织密干部监督管理网络,前移监督关口,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病变“顽疾”。同时要强化干部日常考核,将考评结果与党员干部绩效挂钩,并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倒逼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舵,自觉提升拒腐防变能力。以“防”补充治未病,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体推进“三不腐”,还需要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摒恶扬善,变被动为主动,真正实现从不敢、不能到不想的跨越。各级党组织要立足职能职责,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紧盯入职、入党、提拔等关键节点,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发挥党性教育正本清源功能。要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用好身边典型案例,创新方式方法,分层分类、靶向发力,探索开展沉浸式、互动式、个性化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切实增强“不想腐”的内生动力。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拓展反腐败斗争的深度广度,深刻把握“不敢”“不能”“不想”的内在联系,把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结合起来,着力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推进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直至不犯,让一些滋生的新问题迅速被消灭难以蔓延,不断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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