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要求公开审理石某波侵害他人名誉权一案的抗议书》【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6-11 10:18 编辑尊敬的利州区人民法院:
我们在此郑重地再次提出抗议,强烈要求对石某波侵害他人名誉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石某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这种侵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必须得到严肃的处理。
我们认为,只有通过公开审理,才能让公众了解事情的真相,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严。若石某波不能得到应有的严惩,将难以平息广大民众心中的愤慨。
我们坚决要求法院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尽快安排公开审理此案,让正义得到伸张,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也让社会大众看到法律对于此类恶劣行为的坚决态度。
受害人及家属 一审是否已经开庭判决?抗议,一般是开庭后根据判决做出的。 网友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案件问题,经核实审判团队已将开庭传票等邮寄送达于原告本人,原告姚继全已签收,请耐心等待法院审理。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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