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654057 发表于 24-6-3 18:11

面对公职执法人员长期公然渎职包庇违法行为【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6-19 09:36 编辑

面对公职执法人员长期公然渎职包庇违法行为,经长期举报无果满是深深的挫败感。求帮助。@广元检察 @法治四川 @平安广元 @广元日报看广元 @利州发布V


大致情况:
1.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城中心一小区1楼业主存在房屋非法违建扩建改建的行为,并把该非法违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出租给其他商户经营,对相近住户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2.从2023年10月下旬起,我开始持续向12345和城建举报这个情况。
3.利州区综合执法队最开始不受理将事情移交给社区处理,但社区一直以没有执法权为由,只能对违建业主进行口头要求其自行拆除。
4.后经多次向12345举报,2024年1月中下旬违建的问题改由利州区综合执法队郑队长来处理。
5.2024年3月,因我一直持续举报,多达16次以上。并且开始尝试找广元创文办进行举报,给了违建业主相当大的压力,3月25日夜11点40分左右,3个自称业主朋友的社会不法分子强闯我家,对我进行死亡威胁,我报了警,当晚警察未出警。第二日中午,业主又亲自带了6到7人围堵我家房门,要求我给说法。我再次报警,警方依旧未出警。而后我自己去派出所做了报案登记。3月29日,方在派出所被安排进行多方调解。
6.而后我又数次向12345反映违建这个问题,截止今天违建业主的扩建房屋依旧没有被处理,甚至还又完成了一次改建。
7.而我向12345和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询问处理的进度却是5月15日才立案,现在开始调查。
8.如此长跨度期间,12345一直专心扮演受理,且只受理,她让我感觉这像是一个圈,举报给她,她转达给执法队,执法队敷衍一下答复她,然后就等我下次举报,继续如此循环,就像是避免我病急无处投医,去其他途径寻求解决问题一般。而利州综合执法队的郑队长则是明显故意包庇。
9.前几天我向12345再次举报,并提出希望接线员让她们的分管领导参与一次沟通,把违建这个问题给彻底解决了,否则我只能向网络渠道寻求帮助了。但接线员8025号最终选择宁愿让百姓求助无门,也不愿意寻求她们领导参与帮助百姓解决问题。
10.2024年5月6日和2024年5月24日,我两次向广元市纪委提交了郑队长的违纪举报书,目前纪委正在调查还需要时间,但我小区的违建却持续得不到处理,很无助也很无奈。


已于微博发布,明天开始将持续发布到各个平台,和部分热度话题之下,并且会每天拨打12345,并转播12345的答复。直到问题彻底处理为止。

qydjsdg 发表于 24-6-4 00:42

好家伙,业主,街道办,城管,12345接线员,纪委,全部被你举报…

承諾超過了期限 发表于 24-6-4 09:13

我最想知道的事,是为什么连续2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是什么意思,这信息量太大了。

616654057 发表于 24-6-4 12:45

承諾超過了期限 发表于 24-6-4 09:13
我最想知道的事,是为什么连续2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是什么意思,这信息量太大了。

因为报警的时候都是我刚摆脱困境的时候,警员的理由是觉得我既然已经没有事了,而对方又刚已经离开,就没有出警。

DiverHD 发表于 24-6-4 15:14

每天打12345,你也是闲哦。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4-6-4 15:40

只想知道真实的双方的纠结,利益,利害,相关关联的,法律法规的一些依椐,最后的结局!

安晚 发表于 24-6-4 17:44

算了吧,都是沆瀣一气一丘之貉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4-6-5 10:20

即然有心举报,而且牵扯诸多人员和单位。建议多角度拍照反应实际照片,对与错,是个什么营生?为什么这么多部门解决不了?

lb123456 发表于 24-6-6 08:34

应该是自己也想违建不行,看见别人却可以

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表于 24-6-7 16:5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面对公职执法人员长期公然渎职包庇违法行为,经长期举报无果满是深深的挫败感”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好,您于2023年10月16日投诉一楼住户搭建雨棚影响您户采光,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系当事人为处漏在屋顶搭建的雨棚,未封围用作他用,经当事人商您同意,当事人对雨棚做了降高处理。2024年1月初、1月底和5月,我局分别收到您反映一楼住户“违规砖混搭建房屋”“外墙开门”和“房屋扩建”情况。针对您的诉求,我局安排工作人员积极开展调查处置。对于“违规砖混搭建房屋”情况,在我局的督促下,当事人已于2月底将其加盖的预制板和搭建的墙体拆除,只留下原有的围墙及房屋墙体。对于“外墙开门”和“房屋扩建”情况,我局已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已发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故我局在进行强制拆除前,当事人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拥有六十日行政复议权及六个月行政诉讼权,希望您对我局执法工作充分理解和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如果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详询,联系电话:361899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7日

616654057 发表于 24-6-7 18:51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4-6-4 15:40
只想知道真实的双方的纠结,利益,利害,相关关联的,法律法规的一些依椐,最后的结局!

原业主以前行医,对邻居影响不大,未发生纠纷。现在原业主搬离,出租给餐饮租户,导致卫生脏乱差,并且油烟熏晾晒的衣物,最恼火的是经常早上3点半到4点半就开始制造出噪音,严重影响睡眠。另外之前租客霸占公共区域经营,又是安全消防隐患,还挡了老旧小区改造的道,导致楼栋所有我家这个户型的住户卫生间未被规划进水管改造当中,将导致卫生间没水。我也是经过数次投诉加多次跑社区居委会才把问题暴露出来才最终被解决的。

616654057 发表于 24-6-7 18:57

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表于 24-6-7 16:5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面对公职执法人员长期公然渎职包庇违法行为,经长期举报无果满是深深的挫败感” ...

避重就轻是吗?那我就按你们承认的部分,提几个疑问。既然你们承认我1月有举报违建业主在楼栋外立面开洞安装防盗门。那么你们是几月立案的呢?我和物业方都没有见过相关立案文件。另外根据你刚才发的国家法律法规,你拿出1月立案和对方在60天内发起行政复议的文件出来。不然你就解释一下为什么没有在1月立案,对方也没有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却拖到了今天且对方的违建防盗门还原封不动。提醒一下造假机关公文可是很严重的。你们越抹相反露馅的东西越多,还反会成决定性铁证。趁关注度还不高早点依法履职吧。毕竟对方违法事实证据清楚,岂是拖着就能当作没发生的? 另外我有12345的合法录音,可以证明你们曾向她们反馈过你们已经就违建立案,那么这就会牵扯到你们曾立案的时间以及内容是否有故意遗漏,并且又会涉及你们又是怎么结案的。作为证据,这个时间我暂不透露。请相信我敢在网上说,手里必然掌握了很多证据。

dhlz 发表于 24-6-9 14:53

当有一天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遭到不法侵犯时,那种求解无道、求告无门的窘境才会让你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多么困难。

自由飞翔525 发表于 24-6-10 10:08

支持13楼的说法,我也曾经遇到12345敷衍

scitcwh 发表于 24-6-10 14:30

建议到主管部门查询,看看什么时候受理,什么时候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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