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眼狼 发表于 24-12-26 13:51


楼主真是小人,只要收费合理,这种便民服务有什么问题?

我们等得到 发表于 24-12-30 16:30

只要不涉及需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经营项目与营业执照登记项目不符并不违法!也就是说现在超范围经营一般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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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利州区蜀门北路二段鸿宾巷1号门面系副食店,还另有打印、复印等服务项目【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