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3819 发表于 24-12-7 23:36

关于取暖用气标准及流程,请有关单位答复【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12-16 11:21 编辑

本人通过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得知,根据广发改〔2020〕513号文件,取暖用气标准为2.38/立方米,经咨询天然气公司位于南河的营业厅工作人员,该员工答复“只按三档阶梯收费标准结算费用”。希望有关单位能够明示,普通居民用户需要通过何种流程才能以取暖用气标准结算费用,盼复。

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发表于 24-12-11 16:5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大话利州平台反映的“取暖用气标准及流程,请有关单位答复”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天然气公司供区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发改〔2017〕35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在不改变现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度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居民取暖用气,取暖用气量每户每年不超过1500立方米”;根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居民生活用气第二部调价方案的通知》(广发改〔2020〕51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取暖用气执行标准:2.38元/立方米”。同一用户编号年用气量超过一档480方,系统会直接识别到取暖用气档1500方,居民可按需购买。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燃气客服热线“962677”。                                                 广元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勇3819 发表于 24-12-11 22:13

感谢回复,追问一下:取暖用气如何按需购买,是否有其他手续?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取暖用气标准及流程,请有关单位答复【已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