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长久 发表于 25-2-28 13:17

@交警【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4-7 11:24 编辑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本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542国道10公里处应急临时停车被二大队罚款150元一事做如下公告
1-该车停车位置前后几公里并无禁停标识
2-该车停车位置并非城区,并非街道,并非严管路段,并非人行横道,并非盲道,并非行人道路(附照片)
3-该车停在单向3车道的边缘路肩水沟上,并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附照片
   请问警察同志,在那么空旷的位置应急临时停一下车违反了那条法律规定?是影响了某些人的利益吗?你们这种“趋利执法”让老百姓怎么生活。政府的营商环境就是这样体现的吗?本公司已经委托了律师提起行政诉讼。很明确告诉你们。你们直接罚款的程序已经违法了,你们对罚款的证据明显不足。我们也会将我们采集的证据和事实发布抖音等新媒体,让全网了解一下我们广元的执法情况。我们也知道民告官很难,即使我们老百姓输了没多大关系(浪费点司法资源和几十块钱的诉讼费也是值得的),要是你们输了就看你们怎么收场。请你们做好接收传票和指派领导应诉的准备。

NTA依然无语 发表于 25-2-28 15:12

不是国道,是省道吧。不过你是的、发的有理有据,我支持。不许在违停的外衣下干执法的事。

scitcwh 发表于 25-2-28 15:35

建议先去交警队申诉。

一小小酥一 发表于 25-2-28 16:39

支持起诉,留名等结果

永远长久 发表于 25-2-28 17:00

scitcwh 发表于 25-2-28 15:35
建议先去交警队申诉。

直接一步到位,不搞啥申诉,不搞复议

紫云生态农业 发表于 25-2-28 19:42

确实 支持 交警大队城管大队 你们看不到 育才路 北二环电子路沿线 南环路欧景城 早晚高峰期堵的滂铜臭吗?把这些地方罚单给贴起来 多好

scitcwh 发表于 25-2-28 22:09

永远长久 发表于 25-2-28 17:00
直接一步到位,不搞啥申诉,不搞复议

这样也行,提起行政诉讼。

你喜欢冬而我姓 发表于 25-3-1 00:08

搬个板凳坐等结果

gy18975 发表于 25-3-5 00:09

支持,广元现在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根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才罚款的,近一两年老城改造就应该把停车难问题顺便解决下,结果倒好还取消了很多停车位

永远长久 发表于 25-3-5 15:59

gy18975 发表于 25-3-5 00:09
支持,广元现在是为了罚款而罚款,根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才罚款的,近一两年老城改造就应该把停车难问题顺便 ...

为广元争创全国罚款第一而点赞。:handshake

gy18975 发表于 25-3-5 18:58

永远长久 发表于 25-3-5 15:59
为广元争创全国罚款第一而点赞。

广元的宣传语可以改成,一个来了就要被罚款的城市

狼牙大队 发表于 25-3-6 08:19

NTA依然无语 发表于 25-2-28 15:12
不是国道,是省道吧。不过你是的、发的有理有据,我支持。不许在违停的外衣下干执法的事。

话不要说的太满,除非你不开车

WMC春夏秋冬 发表于 25-3-6 09:40

什么叫满?依法依规参加交通出行?

市交警二大队 发表于 25-4-7 10:38

网友你好,针对你所反映的“交警”的建议我队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首先感谢你对交通安全的重视与监督!由于该路段为下西坝和主城区重要的链接道路,且该路段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量日趋增大。该国道G542南山隧道至嘉陵江三号路段现在已纳入城市管理,对于该路段的违停处理一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通行道路。二是预防交通事故。你的车辆所停放地点为非机及行人混合通道。非机动车及行人的正常通行该在此道路上通行。为了避让你所停放的车辆,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会借机动车道通行,极易造成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绞直通行,使得该路段交通事故易发、多发。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2025年4月7日

落叶之季 发表于 25-4-8 09:07

如果是违法了就老老实实的接受处罚,如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在法院没最终判决之前仅站在个人立场就给交警上纲上线,甚至指责到经营环境啥的,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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