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意见表效力及范围不合规,下河街社区拒绝处理
1、对嘉陵街道下河街众森小区加装电梯业主意见表提出质疑,认为不合法规,下河街社区拒绝解释处理,不承认(川建行规〔2021〕14号)态度相互推诿。《广元市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实施细则》:(六)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符合电梯增设条件的既有住宅幢数、拟增设数量的调查摸底和统计上报工作;指导有电梯增设需求的既有住宅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政策宣传、群众关系协调和矛盾化解工作。
《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
动议表决。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向自然资源局,众森小区加装电梯申请信息公开,一直得不到回应处理。
《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DBJ51/T033-2020)
3.0.2 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应依据现行设计、施工、验收标准,原有相关资料,改造要求,电梯资料和增设电梯前结构的技术鉴定等进行。
3.0.3 当增设电梯兼作消防电梯时,应满足消防电梯的有关规定。
3.0.4 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的新增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既有建筑,且不应低于标准设防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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