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82 发表于 25-7-25 14:38

汽车维修民事纠纷的糟心事。

      一辆10年以上的老车,因为启动有点问题不稳定,但启动后行驶一切正常,年审一次过。

      开到一个小型修理厂,经过检查后,约定好维修方式是更换喷油嘴(没有告知过维修风险)。

      第三天,修理厂更换喷油嘴后出现“发动机故障灯亮”等故障,且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我把车拉去4s店检查,是需要另外维修发动机,且费用很高。

      于是无奈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定修理厂0责任。我就想不通,就算老车有维修风险,维修前应该告知风险,把选择权交给客户吧。

      如果维修前告知风险,我可以衡量利弊可以选择不维修,或者更换修理厂。修了后发动机出问题才告知,只能被动无奈接受发动机坏的事实,应该侵犯了知情权和选择权吧,修理厂至少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吧。

大家怎么看,修理厂0责合理吗?

scitcwh 发表于 25-7-25 15:38

这个估计得咨询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或者修理厂。也可以提起上诉嘛。

谢and谢 发表于 25-7-25 15:49

修理厂毕竟不是全能型的,也评估不了方方面面,就好比很多病人进了医院医生风险手术一样 中途出现个啥意外都不能排除 ,毕竟检查不到那么全面 ,这是我个人理解 请勿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汽车维修民事纠纷的糟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