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ah1206 发表于 25-11-27 16:47

利州区纪委 利州区荣山镇政府、镇长李根 利州区自然资源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12-2 18:29 编辑

本人严秋,利州区鱼龙村4组严家湾矿所属地区居民。围绕严家湾矿展开的各项工作己于多月前开始开展,其中涉及矿山300至500米外居民搬迁补偿事项的开展经过由为可笑。矿方及政府方的所作所为我已找不出合适的词语形容。
<1、多月前,本人听说严家湾石矿准备入场开展相关工作,其中8户已签订相关"搬迁补偿协议",内容不详。后经确认确己签定。(一会说是搬迁补偿,一会又说是按矿山要求本该搬迁,但代价较大,安全问题较小,让大家平时可在家居住生产,上面若检查时他们提前通知,大家出去躲一下,让他们能够交差,租房子的费用,事后回家正常生活),另4户未同议签订。这4户和矿方、政府方多次大会小会私下电话搓商不计其数回。(但可能由于本人及父亲严映林两户在广元务工,从无人通知提过此事,后因听说该事主动联系村、镇,矿方,得到答复是一致认为我们两户人善、很好说话,村干部就能作主,我两户算为一户,少量补偿或不补偿即可,可给可不给)。
<2、经多次与村镇反映后,我两户主动争取去参加过一次村、镇、矿方及另4户村民的调解会议,虽确认我严秋、严映林两户,但后续各方从未把我们两户放在心人,他们照样大会小会私下镇长、矿方、书纪等各种搓商,从租房到搬迁……名目各种换,价钱各种谈,谈到xxW,后续未知。
<3、我两户作为严家湾土生土长的老百姓,虽说常年在外务工,少于家中居住,但并不代表永远不回,虽今年没建新房不代表明年后年不建,不代表严家湾矿若开釆不会影响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为什么村、镇、区都对我两户区别对待?其中部分干部大张其鼓给矿方说我两户好说话,他说了就算,当真好大的官威,认为我和父亲两户当真该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4、母亲多次找到副镇长李根,想问清到底是搬迁还是租房,具体标准、为何对区域范围内的我们两户区别对待?均被以忙、开会、还未落实等多种理由打发。本人通过12345市长热线信访两次己过去多日,也未见回复。
<5、由于上述各方态度,本人母亲于26日上午在利州区信访办信访,下午便接到电话为5950837号码打来的电话斥责喝斥,称为镇上干部,说母亲不该去区上信访,丢荣山镇的脸,给他们带来麻烦。母亲问其姓名,职务均不作答复。其间发生激烈争吵,由于母亲年纪大了心脏不好,便挂了电话。
<6、27日上午,弟弟严正伟听说该事情后,致电副镇长李根,李根副镇长却骗说我母亲、媳妇都已同意他们的方案。请问一下副镇长李根"同志″,你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给的什么方案?如果她们同意请问为什么不签你们的协议却要信访?我母亲那么大年纪的老人还被你们镇上干部打电话斥责?
<7、因听闻副长李根的言论,27日下午我媳妇致电李根"同志",却又被以在区上开会为名拒绝沟通,问什么时间方便,都只回"我在开会",没有时间,不能沟通。
终上,我想表明的是我们不是乞丐,我们是鱼龙村4组严家湾合法的土生土长的村民。我们该享有和当地村民同样的待遇,同样的合法权益。善良不是你们区别对待的理由,也不是我们放弃我合法权益的理由。
更想请问相关部问:
1、你们的干部对待村民的态度就是人善就欺,难缠就敬的态度吗?为何村、镇、区的干部统一联何欺负我们两户?连知情权、同意与不同意都能是某些干部就否决了的?
2、围绕严家湾矿现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合不合规?所谓的租房应付检查、搬迁,名目随时在变动?请问能否公开、公平、透明,为什么总喜欢搞些小动作?"好大一块肉,暗处才多油?″
3、区纪委的同志,请问一下对于荣山镇政府、某些党员干部的这种作为,是否在你们的管辖范围之内?难道老百姓咨询一下、通过正常的渠道去反映自己正当、合理的诉求,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就应该受到政府工职人员的斥责?

以前的干部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现在的干部是昂头挺凶斥平头!横批:干部真牛!

4、区自然资源管理局的同志们,请回复一下严家湾矿他们开采前对周围百姓的安置要做到什么条件才合法合规何理。
5、对于严家湾矿,各级干部在参于的过程中,能否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参于。
6、既然我母亲在信访的过程中遭到荣山镇政府的斥责,请问一下相关部门的领导,在此次事件中,我们两户受到的不公平待遇,请问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向什么部门进行反映才正当合法,不会受到斥责并能得到合理的解决?

JEU_等一个晴天 发表于 25-11-27 20:31

这么牛的干部和政府,我大广元标杆哦,我看楼主应该拍个抖音充个2000块的抖加让他走向全国,让其他地区的干部都向他们学习才对,在这里表扬他们点赞的不多哦

Dinah1206 发表于 25-12-1 07:51

谢谢楼上建议,我先坐等各部门公正回复。

scitcwh 发表于 25-12-1 10:44

建议反映情况到市区纪委监委。

Dinah1206 发表于 25-12-2 08:15

收到4楼建议,谢谢。

Dinah1206 发表于 25-12-2 10:04

坐等各单位在此公正回复,由其@荣山镇副镇长李根"同志",请问您既己看过该贴且通读于我亲听,有时间言语威协恐恶一个60多岁的老人,要让派出所的人将通过正规渠道反应问题、陈述事实,合法合规维户自己正当权益的我抓去坐班房,为什么没有时间在这里公开公正的回复。为什么你们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就自动忽略你们某书记口中的"好说话″、他说了就算的两户,你们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和别户私下沟通次数、方式(大会、小会、吃饭、喝茶等)之多次多样,甚至一些不相关的部门参于其中,如此作为,小老百姓不懂,请明示这其中曲直,哎为何同为严家湾人,"好说话″的两户就该如此对待,难道政府对待百姓不应该公平公正吗?怎的差别如此之大?而且还有人在那里宅基地、房子片瓦无存,都得到了你们的合理重视,签了相关协议等,如此,你们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不能太善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大概就是这样吧?政府的公信力就被你们这样一点点丢得七零八落。根据《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石场周边可视直线距离300m到500m范围内不得有民房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如有应当签定迁离和征用协议,请问李根“同志”,你们在进行该项工作时是怎么认定我们就在安全范围之内的?你去测量啦?那么我们和石场的可视直线范围是多少米?请告知。更何况石场在山顶,我们在山下更应该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安全距离应该要更远吧,500m以上应该是适用的。你们反倒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更加不管不顾了,强制的你们以为就是你们以为,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把我们这好说话的两户排除在外。整个严家湾,就我们两户在严家湾矿的问题上受到你们不同的待遇。我们小老百姓不服。如果我们真的在安全范围内,那么请政府在应急管理部门和公证处、纪委的监督之下,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测量,对测量数据进行公开公示,确实,我们与石场的可视直线距离不在300~500米以上的距离,我们心服口服,再无异议。若不是,请政府和你们的代表"李根"同志给予合理说明。如若我们在12345 和本平台的反应得不到政府和相关人员的合理回复,我代表我们两户在这里提前向荣山镇政府报备一下,我们将通过各大自媒体平台、多方记者、国务院+督查平台等各种合法渠道向外界和更高层政府反映,只为求一个公道。如若哪个方式违法,后续会让我坐班房的请荣山政府和政府代表李根"同志"普法和提前告知一下,免得我这个小老百姓在不知不觉中犯了法,又丢了荣山政府的脸面。鱼龙村和荣山镇政府的部分官员,你们的官威虽大,但书记个人做不了百姓的主,镇长个人也做不了百姓的主。冬天愈阴冷,夏天愈炙热。百姓无意与各位官老爷和政府做对,所求无非一视同人而己,为何如此之难?就像我大蜀道,难于上青天!!!

Dinah1206 发表于 25-12-2 11:08

坐等各单位在此公正回复,由其@荣山镇副镇长李根"同志",请问您既己看过该贴且通读于我亲听,有时间言语威协恐恶一个60多岁的老人,要让派出所的人将通过正规渠道反应问题、陈述事实,合法合规维户自己正当权益的我抓去坐班房,为什么没有时间在这里公开公正的回复。为什么你们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就自动忽略你们某书记口中的"好说话″、他说了就算的两户,你们在进行该项工作时,和别户私下沟通次数、方式(大会、小会、吃饭、喝茶等)之多次多样,甚至一些不相关的部门参于其中,如此作为,小老百姓不懂,请明示这其中曲直,哎为何同为严家湾人,"好说话″的两户就该如此对待,难道政府对待百姓不应该公平公正吗?怎的差别如此之大?而且还有人在那里宅基地、房子片瓦无存,都得到了你们的合理重视,签了相关协议等,如此,你们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不能太善良。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大概就是这样吧?政府的公信力就被你们这样一点点丢得七零八落。根据《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石场周边可视直线距离300m到500m范围内不得有民房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如有应当签定迁离和征用协议,请问李根“同志”,你们在进行该项工作时是怎么认定我们就在安全范围之内的?你去测量啦?那么我们和石场的可视直线范围是多少米?请告知。更何况石场在山顶,我们在山下更应该作为特殊情况处理,安全距离应该要更远吧,500m以上应该是适用的。你们反倒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更加不管不顾了,强制的你们以为就是你们以为,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就把我们这好说话的两户排除在外。对我两户不见、不谈、反映不回复,上访却斥责、威协、恐吓,整个严家湾,就我们两户在严家湾矿的问题上受到你们不同的待遇。我们小老百姓不服。如果我们真的在安全范围内,那么请政府在应急管理部门和公证处、纪委的监督之下,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测量,对测量数据进行公开公示,确实,我们与石场的可视直线距离不在300~500米以上的距离,我们心服口服,再无异议。若不是,请政府和你们的代表"李根"同志给予合理说明。如若我们在12345 和本平台的反应得不到政府和相关人员的合理回复,我代表我们两户在这里提前向荣山镇政府报备一下,我们将通过各大自媒体平台、多方记者、国务院+督查平台等各种合法渠道向外界和更高层政府反映,只为求一个公道。如若哪个方式违法,后续会让我坐班房的请荣山政府和政府代表李根"同志"普法和提前告知一下,免得我这个小老百姓在不知不觉中犯了法,又丢了荣山政府的脸面。鱼龙村和荣山镇政府的部分官员,你们的官威虽大,但书记个人做不了百姓的主,镇长个人也做不了百姓的主。冬天愈阴冷,夏天愈炙热。百姓无意与各位官老爷和政府做对,所求无非一视同人而己,为何如此之难?就像我大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荣山镇人民政府 发表于 25-12-2 11:29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利州区荣山镇鱼龙村严家湾矿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基本情况
严家湾饰面用灰岩矿是经省人民政府审批、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出让、矿权人(四川宸誉兴建材有限公司)合法竞得的矿山项目。根据《采矿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广政公矿挂告2024-7号),该项目采矿权出让金额4059万元。目前,该项目正处于相关建设手续申办和前期工作阶段。需要明确的是,该项目采矿区域红线内无村民居住,不涉及征地拆迁。
二、关于避让工作的核实情况
经核实,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及爆破安全评估结果,在企业进场施工进行爆破作业时,需对矿山红线外爆破影响范围内的村民实施临时避让措施。为确保受影响村民在避让期间生产生活需要,由企业和村民协商后,给予一定补偿。企业提供的爆破影响范围是经过专家充分论证后,由具有安全设施设计的专业机构划定,涉及鱼龙村四组11户村民。截至目前,已有7户村民与企业就临时过渡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剩余4户因对补偿标准持有不同意见,经过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至今未签订协议。
关于您反映的“区别对待”问题:经核实,您户(严秋)及您父亲户(严映林)不在拟报设计方案的爆破影响区域范围内,故未邀请您直接参与协商。如果您户对企业施工爆破期间的安全有疑虑,荣山镇政府将积极搭建沟通平台,推动您户与企业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
三、关于沟通协调工作的说明
在此次企业与受影响村民的临时避让协议签订事宜中,我镇和村组干部的主要职责是为企业和群众搭建沟通平台、宣讲相关政策、协调双方分歧,促进问题的和谐解决。具体的协议内容由企业与村民在法律法规和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主确定。
对于您反映的沟通不及时、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们已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及鱼龙村村委会改进工作方法,加强政策解读的清晰度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确保所有涉及村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得到保障。
对于您反映的个别干部沟通态度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我镇将举一反三,进一步督促干部,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如您仍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沟通,可致电荣山镇:0839-395073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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