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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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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你在大话利州中反映“城管同志请进”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针对你所反映的4个问题,我局市城管执法支队东坝大队立即进行核实处理:一是“违法停车地点”问题,经核实,违法停车告知单上记录的停车地点是指车辆停放位置所在的路段,不是仅指该路段的车行道;二是“凭心情贴单”问题,目前,我大队对东坝片区机动车乱停乱放主要采取巡查规劝、张贴违停告知单等模式进行管控,并非“凭心情”管理;三是“小区内部被贴单”问题,因为你在帖子中未提供具体车辆信息及贴单时间,故无法核实具体情况,你可拨打我大队办公室电话3300119便于进一步核实处理;四是“通知挪车”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该大队工作人员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违停车辆及时规劝驶离,不在现场的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文明出行、规范停车。感谢你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2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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