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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建议对上西临近火车站的自建房进行隐患排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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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1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5-12 16:31 编辑

       各位领导,湖南长沙市的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至今仍在营救,教训很惨痛。


       广元市上西临近火车客站的自建房建成至今,长的已有二十五六年以上的房龄,且当年修建时标准不一,都是按照各自的经济条件进行建造,地基深度,楼层质量,用料用工等参差不齐,差距很大。后面还陆续出现了许多加盖2-3个楼层用于出租营业等情况。在2010年后,上西火车站又进行了站改工程,修建铁道,站台,旅客地下通道等建设。虽然后面给临近自建房发放了修缮房屋的补贴资金,但因没有专业人员指导,有相当一部分只是进行了表面填补,对被影响的自建房整体安全结构并未起到加固作用,在当初涉及到火车站站改工程深挖区域的附近自建房,已有多处内部地砖和墙砖撕裂的情况出现。


       上西临近火车站的自建房的位置特殊,紧挨火车客运站,经历多次火车站改造修建,长年的火车进出震动不断,出于火车站线路和自建房居民安全考虑,建议相关部门对这些房屋进行隐患排查,有问题的派专人尽快加固,谢谢。

发表于 22-5-1 1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支持,相关部门应会同铁路部门开展此项工作,防范未然,毕竟南往北来的的人不少,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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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1 1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排查 检测所有自建房还是一部分高楼层 房龄长的自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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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 09: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董里要求  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房屋所有人责任,督促和引导其增强安全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履行法定责任。要压紧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属地责任,逐户逐栋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迅速摸清辖区底数,掌握实际情况,建立档案,逐一整改。要压紧压实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市管理、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明晰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确保工程治理措施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政府和各个部门督促房主或者责任人排查自己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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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3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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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3 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靠近铁路沿线,特别是上西站,从重庆回来时那根道只有3米左右,太近了,万一发生问题,总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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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5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你好!
    你反映的上西临近火车站的自建房排危问题,我办已收悉。上西街道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区要求,5月1日起,上西街道已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安排此项工作,目前已安排专家对辖区各村(社区)既有和在建房屋开展隐患排查,并有对安全隐患存疑的房屋建立台账上报区住建局。有任何问题请致电:上西街道副主任马洪强13981285928。
感谢您对上西街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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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5 20: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返回 利州区召开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 2022-05-05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月1日,利州区召开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4.29”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有关情况,区委副书记王华南、区政府副区长陈立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区委副书记王华南、副区长陈立松作出批示和部署安排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党中央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督促检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王华南要求,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家底。在去年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上,由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牵头,对全区的居民自建房再组织一次全覆盖的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家底明;二是科学统筹,统一排查。组织专业力量,针对房屋存在的自身结构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地灾隐患进行统一排查、分类汇总。同时举一反三,对所有的老旧小区、城中村同步开展一次地毯式的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不漏一村一户一房;三是分类施策,科学整治。对本次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的居民自建房,特别是用于经营性的自建房,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并实施封闭,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加固的一律加固,该拆除的一律拆除。同时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尽快解决中心城区规划禁建范围内拆除重建问题,坚决确保安全隐患问题整治到位。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谢鸿飞向《财经》记者指出,一个人去世以后的赔偿,在民法意义上,需要搞清楚到底是在赔什么?如果认为赔偿的是继承人因死者死亡而丧失抚养费、可继承的财产等,那么因为每个人的收入水平不一样,自然最后会产生“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效果;如果认为所有人因法律地位平等,在其生命因侵权而丧失时,其继承人获得的赔偿数额则应相同。  许浩称,此前人身损害赔偿由于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案件在不同的法院或不同的法官手中,可能出现不同的判决。因此有的人为了获得更高额度的赔偿,不惜伪造户籍资料,甚至行贿获取虚假证明材料,涉及刑事犯罪。还有的当事人为了证明死者在城镇生活,会提供诸如虚假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收入证明等虚假证据,从而导致证据真伪难辨明,增加法官查明当事人真实身份的难度。  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何种赔偿标准往往是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案件审理的难点,这也是引发案件上诉的主要原因之一。  2017年2月9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视频培训会指出,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框架基本构建完成,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最高法院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的要求,修改《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是人民法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  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称,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能够更为充分地保护受害人利益。  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景飞告诉《财经》记者,生活中的侵权行为多来自交通事故、雇工受害、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类案件。修改后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直接删除了“农村居民标准”,不论被侵权人是城镇居民或是农村居民,统一适用“城镇居民标准”,直接消除了因户籍不同产生的赔偿金额差异,实现了“同命同价”。  但在谢鸿飞看来,修改后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可视为选择了“同命同价”的赔偿路径,但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达到“同命同价”的效果,这是因为不同法院辖区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不同的。因此,有学者曾提出过更进一步的建议,即按照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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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6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擅自加层加高部分全部拆除,自建房非门面严禁用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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