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12-20 09:43 编辑
停车地点:邓家桥洞子外(兴安路)停车泊位
实际停车时间:12月10日晚23点20分至12月11日早7点30分
事情经过:头天晚上停好车,第二早上去开车的时候,,停车员走过来问要停车费,非说我是昨天9点停那里的,然后给我看轮胎上写的9字,还说我停车的时候她就站在远处看着的!我说时间不对,我是大概头天晚23点20分停的那的,她还不认账。然后,我说我要投诉乱计时收费,她还理直气壮的说,去投诉好了,她不怕,年轻人还差那几块钱!跟她争执了许久,最后我找出我停车时间的证据后,她才承认轮胎上那个9字是她早上刚刚写上去的,我问她停车收费不看车牌吗?她回答她没看车牌,她看的是车主仪表台上留的电话号码!上一个车是159 你是153,,看错了!我就纳闷了,时间可以后期乱写的吗?
请问城投公司,停车位上的可以感应停车时间的那个东西 为什么不用起来?还有停车的时候收费员为啥不照个带水印时间的相片?还有停车员为啥还理直气壮的说不怕投诉?万一我没办法证据自己实际停车时间,是不是要当冤大头?毕竟好多车主都难找到自己时间停车时间证明!请规范收费员职业操守,悄悄咪咪乱写时间 乱收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