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2-6 10:24 编辑
楼主:
你好。你关于“私立幼儿园疫情期过去了能否退回部分费用”的咨询知悉。前期已有家长通过其他渠道提出过类似咨询。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年12月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学前教育收费管理”:一是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在疫情防控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保教费。已收取保教费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在2022年秋季学期末完成结算和退费。二是坚持据实收取伙食费并及时结算。各级各类幼儿园疫情停园期间,不得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收取应坚持自愿和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按月结算,已经收取伙食费的幼儿园要在2022秋季学期末结算,伙食费按在园就餐天数计算退费。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如还其他有疑问,请致电利州区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839-3303098。
广元市教育局
2023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