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向相关部门举报国资委不作为,事情经过:2023年2月22日早上9:28分我在嘉陵路南段停放机动车至晚上20:09分时离开,离开时当时收费人员要求我支付相关停车费用。我问多少钱、收费人员告知是3元,我也就没有多想,当我开车至路口时发现有被交警贴的处罚单!第4天去交警部门说明情况、告知我是法律大过一切,然后我就走了。我向12345投诉了3次至今未解决问题被话务员告知。广元市国资委及相关部门回复:该路段不是停车位。我被交警贴罚单和城投智慧公司《收费人员》没有直接关系,我理解的意思是停车费该收取又必须承担交警贴的罚单,这个规定是广元市那个部门出的新规定,广元是否就没有部门能处理这个问题,向12345服务热线反应的问题是否只有广元市国资委有权处理,广元相关部门是否能提供国资委的上一级部门的联系方式或者是能处理这件事的质询方式,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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