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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5-7 20:4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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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办事,合同里有没有约定本人对猫过敏,如果发现以前养活猫,就退还房租?并且赔偿? 这就是纯粹的商业行为。跟监管部门有一毛钱关系? 合同怎么约定就怎么办,口头上的话语要是算数,还要合同干啥?全部只看合同上的约定,至于口头上的话语,法院也不会采纳!退一万步,最少你得上医院检查,有医院出具证明,你确实是因为猫过敏,引发的什么什么疾病!也才有说服性!不然这种单方面的说辞恐怕没啥合理性! 另外, 难道签合同交房租前,没有实地看房?这更不合理! 既然看过房了,如你所说,那么大一个猫笼子看不见? 你的描述里面漏洞太多! 这个世界有不实地看房子,就签合同交房租的人存在? 仅仅你的一面之词,就漏洞百出! 那么全篇文章的真实性,存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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