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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在大话利州论坛上《建议研究国企楼盘现房销售交付》的帖子已收悉,先将您关心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研究国企楼盘现房销售交付的问题
2023年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聚焦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府发〔2023〕5号)文件,第二十六条:“推动商业银行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信贷投放,支持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融资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及时调整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执行标准,支持各地在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正常交付前提下,适当灵活调整监管资金拨付节点,动态调整监管额度。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积极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目前我省还未公布商品房现售的试点城市。
二、关于建议把公摊面积单独纳入物业费的问题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二款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按房屋测绘机构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收取。”
三、关于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事项的内容问题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 物业服务事项包含下列内容:(一)建筑物共有部位的维护和管理;(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三)共用部位环境卫生的维护;(四)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车辆停放管理等事项;(五)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管理;(六)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关心和关注。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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