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附小近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林业部门从未要求收回过林权证。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向你所在乡镇进行了核实了解,据乡镇相关部门向村组核实,表示未收取林权证,乡农业服务中心也未收回过村民林权证。
针对你反映的办新证的问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以后,林业部门已不再办理林权证,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登记,原登记机关颁发的各类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证书不更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若有疑问,欢迎致电0839-3222528。
广元市林业局
2023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