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公布了上半年全国查处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数据,3.6万余个问题。这个数字反映的是对于整治这类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我们必须坚决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着力清除基层消极腐败现象。 对于“蝇贪”,我们首先要明确其危害性。这类小官大贪、小官巨腐的现象,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仅如此,它还削弱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对社会的信心。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会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作为纪检监察部门,我们要坚持零容忍的总基调,始终坚持严的总基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切实治理民生领域的各类“微腐败”,以一名名基层干部的身体力行,汇集点滴力量,全力让中央省市县重要指示精神在基层落实落地。 要治理“蝇贪”现象,我们必须追根溯源。首先,我们要建立健全权力监督机制,使每一个权力行使都有制可循,有规可守。同时要认真开展党内监督,强化政治监督,围绕党规定和政策加强监督。其次,我们要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针对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建立和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体系,按制度开展专项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在更大范围内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当然,我们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层面。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落实好问责机制,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明白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使他们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让我们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公平正义、清廉高效的社会而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