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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知悉,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征收股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府发〔2016〕17号)(该办法于2021年修订,广府发〔2021〕8号)规定:2017年1月1日起,城区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天然气公司代收,用户在当年首次购气时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市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广发改〔2016〕514号)6.00元/月•户,全年72元/户规定标准执行。
近年来,部分居民购气时未主动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导致欠费。2021年在广元日报、利州电视台进行了大量宣传,同时利州区政府发布追缴欠费公告;2023年3月发送用户手机短信提示缴费信息,并在公交车身、站台印制了宣传广告,广电网络开机画面植入缴费提示,在城区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印制宣传海报和小扇子及纸质宣传资料。尽管开展了诸多宣传,但仍有部分居民住户欠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为体现居民缴费的公平性,利州区政府要求全面清缴欠费,倡议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对所属人员的垃圾处理费进行清缴,将清缴情况统计表报环卫部门核查。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未纳入网上购气系统,用户可在手机上下载“广元燃气APP”注册绑定天然气卡号缴费或到天然气各营业厅及自助缴费机上办理垃圾处理费缴费业务。
关于你质疑信息的来源问题,各单位由职工自行向本单位报天然气卡号,环卫部门通过用户卡号在系统中核实是否缴费,此信息仅用于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无任何安全风险。
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每个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望广大网友理解和支持!垃圾处理费咨询电话:0839-2318013。
广元市利州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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