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指出,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级以下党组织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所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打击基层“蝇贪蚁腐”上落脚、在做好基层监督机制改革上发力、在落实纠治基层形式主义上拓展,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刻不停、寸步不让。 抓好打击基层“蝇贪蚁腐”的“落脚点”,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无微不“治”。“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要推动靶向纠治“顽瘴痼疾”,着力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绊脚石”,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要持续喊响“有事找纪检”,全力解决“急难愁盼”,办成办好群众身边实事。更好发挥乡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作用,深入一线听民声、解民忧,相关部门协同发力,“查、改、治”一体推进,努力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清单”变成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清单”。 抓好基层监督机制改革的“连接线”,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无微不“治”。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要加强纪检监察与巡察、审计、财会、统计等各类监督的配合,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的基层监督工作格局。要迭代基层监督方式,深化“互联网+监督”,推动构建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机制,通过数据碰撞比对,及时筛出在乡村振兴、农业补贴、“三资”管理等风险领域的异常信息,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抓好纠治基层形式主义的“典型面”,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无微不“治”。形式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群众极度反感,干部深受其累。为基层减负就是要廓清“权责迷雾”,为基层“明责松绑”。要明确基层党组织法定职责事项、协助办理事项、不应承担事项,建立基层事务准入制度,规范基层办事流程。同时,完善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机制,杜绝“材料一摞、制度一墙”的现象。要破除“形式枷锁”为基层“减负去障”,严守精文减会硬杠杠,杜绝以督查检查考核等名义擅自要求层层制发配套文件,破除“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给基层干部腾出实实在在干工作的“活动空间”。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过程中,我们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范围上务求“全面”,在标准上务求“从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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