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2-27 16:35 编辑
我目前使用的电信号码和宽带,因自己的原因目前我需要取消宽带,而且电信所谓的宽带合约已经到期,但是在我去南河邮政银行的电信营业厅去取消宽带的时候,被告知我加了一个一毛钱的流量合约没到期。首先好久给我开通的我本人根本不知情,为了节约时间,我准备自己交违约金,一毛钱的合约违约金顶天几块钱吧,谁知道电信居然告知我要按合约结束的时间为准,差几个月就按每个月50元进行缴纳违约金,合计850元,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给我强加业务,还设定天价违约金,如此吃相,呼吁上级部门调查电信的这些违规违法的霸王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