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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5-9-22 16:23 编辑
现就本人车辆被不合理张贴罚单,且多次通过12345热线投诉未获实质解决一事,怀着无奈与期盼的心情在此反映情况,恳请相关部门予以回复:
2025年8月8日晚,我将车辆停放在利州区广州路路旁一处原规划的停车位内。次日(8月9日)上午9:08,却发现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为由张贴了违章停车罚单。对此处理结果,我深感困惑与不公,并已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了多次反映,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1.事实情况与核心争议:广州路该路段一侧长期以来规划有一排正规的停车位,供市民正常使用。我所停车的车位前后均是车位,其地面标线因前期市政施工或其他不明原因,漆面已变为黑色,但并未有任何部门在此处明确设立“禁止停车”或“车位已取消”的标识标牌。在夜间光线不足的情况下,驾驶员很难辨别这是一个线漆脱落的旧车位,通常会依据整排车位的整体格局和长期习惯,认为其仍可正常使用。这并非主观故意违规,而是基于客观现状的合理误判,且当日车辆完全停放在原车位范围内,并未实际妨碍通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8月16日至8月22日期间(这段时间本人离广不清楚具体是哪天),我观察到该车位的标线已被相关部门重新漆为白色,恢复了清晰、规范的状态。这一事实有力地证明,该位置本身就是合法规划停车位的一部分,此前仅因标线模糊不清导致误判,并非取消了停车功能。这进一步佐证了我当时并非违规停放。
2.经办人员态度消极,缺乏同理心:在后续数次投诉处理过程中,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办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我沟通时,表现出明显的不耐烦,未能体谅市民因客观原因产生的困惑,沟通中甚至多次反问“还需要给你解释不?”,未能体现政府部门应有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未能有效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3.处罚依据存疑,执法容错性不足:执法部门仅依据当前模糊的标线现状进行处罚,而未充分考虑该车位的历史使用情况、标识设置的清晰完备性以及市民产生误解的客观合理性。这种“一刀切”的执法方式,未能体现执法应有的公正与温度,忽视了前期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瑕疵(如未及时更新标线或设立明确警示),简单地将责任全部归咎于车主,令人难以信服。
4.投诉处理流于形式,未触及问题本质:此前多次投诉,虽然均有回复,但均未对我的核心疑问——“因标线不清且无禁停标识导致的误停是否应受处罚”——进行正面、实质性的回应。处理结果均为简单“维持原判”,过程机械重复,明显属于“走过场”。
5.恳请深入调查,秉公处理:此次事件反映出的不仅是单个罚单的问题,更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执法理念的问题。鉴于该车位已被重新标线,其合法性已毋庸置疑,更说明当时的处罚有失公允。且就算临时取消该车位,应当设立明确的“禁止停车”或“车位已取消”的标识标牌。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能基于这一新的关键事实,重新审核相关情况,撤销不合理的处罚决定。同时,也建议督促管理部门举一反三,对全市类似标线不清的停车位进行排查,及时维护或设立明确警示,避免再给市民造成困扰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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