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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广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建议与监督,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单位核查2025年10月17日17时19分许,在蜀门北路二段,川H9133U小型汽车存在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我单位于2025年10月2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员乔某做出记3分,处罚 200元的决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车,杜绝安全隐患。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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