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广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建议与监督,收到您所反映的情况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我队核查2025年10月31日18时51分许,在蜀门北路一段,川HT0057小型汽车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我队于2025年11月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对驾驶员赖某做出处罚200元的决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车,杜绝安全隐患。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祝好!
广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11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