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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湿地公园小孩游乐设施旁的小卖部溢价销售【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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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3 11: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6-2-6 16:28 编辑

有没有人管一下,湿地公园的小卖部溢价销售,不是申请文明城市吗?就这来个外地人能感觉到文明城市的体现。他说热水2.5元,我接受,可能他的水就常温还要2.5元,让他加热一下还说就这温度。
 楼主| 发表于 26-2-3 1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厕所旁的小卖部,但凡是热的我都接受,你一个常温凭啥不是原价,这是市区都这样子嘛。这不是xx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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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5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对南河湿地公园内经营商户进行了全面排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商品价格除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我局工作人员现场督促商户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依法诚信合规经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商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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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2-28 16: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一个自主定价感觉就是懒政不作为,那请问哄抬物假,敲诈勒索罪怎么界定?任何东西都有个市场行情,你们回复后面还坠几句漂亮话儿,“为了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真是大言不惭啊!你们做到了?反应给你们问题轻飘飘来一句,自主定价!你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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