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你好。你咨询的事项知悉。我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科室进行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双减”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号)精神,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托管服务及学生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2〕8 号),明确“各县区在暑假校内托管试点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条件的学校因校制宜开展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市城区的中小学校正在统筹学生及家长托管意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一校一案”制定寒假期间托管服务及学生关心关爱工作方案,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
感谢你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广元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