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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9-26 16:53 编辑
广元市医疗保障局:
你好!现有一点医保问题,特向贵单位咨询如下:
按照《广元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职工医保补费等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职工医保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按月计,下同)男25年、女20年,市内最低缴费年限15年。其中,1966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员,累计最低缴费年限每早出生1年减少1年,市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
现有广元职工医保连续缴纳18年,现因公司调动购买社保到成都,假如10年后退休,我将社保医保转回广元,是否可以享受终生医疗保障,转回年限可否和在广元市已缴纳年限叠加?
盼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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