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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13097|回复: 3

[投诉举报] 综合执法局,老城北街33号门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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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4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2-18 17:43 编辑

老城北街33号门面,我们租来开了十多年,综合执法局一个电话打给我,说门面是违规搭建要立即拆除,喊我马上搬走,我没办法亏损几十万处理完货物。结果我刚搬走就马上就被别人租了又在装修,给综合执法局打电话他们说不会营业,只是为了美观。过了一段时间进行了二次装修并且全部装修完毕,我再次给综合执法局打电话,给我的回答还是不会让他们开业。结果过了几天就已经开始营业了,再打电话就是说在忙,互相踢皮球,根本不作为,这中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为什么当时这样逼我走,现在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说的拆除要拆多久?
发表于 24-2-5 12: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情况属实,你有录音证据,视频证据,或者文字证据,,直接打官司告综合执法局就是了,起诉他们赔偿你的损失,还可以发布到相关媒体上,如果你有真凭实据,直接起诉+发布消息啊,在这里整这些有啥用!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你说的都是事实!你有真凭实据!如果你真的损失几十万你还忍气吞声,那说明你清朝的辫子还没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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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6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务院小程序里面去反映,必须要给你弄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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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2-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综合执法局,老城北街33号门面”已收悉。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嘉陵街道北街33号门面违建的情况属实,系张某搭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3年3月,我局接到信访举报,反映该处违建(当时您正租用该处门面用于卖鞋经营),我局进行了处置,当事人对该处违建进行整改拆除。2023年7月我局接到您的信访举报,反映该处违建未拆除,经调查,系张某私自对该处用木板封围进行装修,我局现场制止了张某的装修施工行为,要求其不得进行违法建设,并责令整改,张某对安装的木板等进行了拆除。2024年2月,我局再次接到您的信访举报,反映该处已装修完毕并进行营业,我局立即调查核实,发现该处系张某于2023年12月私自装修,2024年1月装修完毕,现交由他人经营使用。我局已责令不得使用该处违建,并对该处违建立案调查,目前正在依法处置中,不存在利益输送问题。
      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3618990(办公室或经办人电话)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元市利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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