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能卖车位?【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2-9-6 15:42 编辑凤凰世纪城御都能卖车位? 老是以为老百姓好欺负? 建议咨询开发商和拆迁办,了解一下安置房小区的车位的产权归属谁。 法律规定是看车位的产权性质,跟是不是安置回迁房没关系!看产权是属于国家,属于政府,还是属于开放商,还是属于全体安置房业主!归根结底要看当时拆迁安置时签署的协议或者合同!这些东西当初肯定签署的有协议或者合同,执行就完了!跟欺负老百姓扯不上一毛钱关系! 给你点赞,明白了一点道理了,但是,还是要等官方回复。 网友你好!你在大话利州论坛上咨询“安置房能卖车位”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房拆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暂行)》的通知(广府办发54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统建高层还房中能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库(位)不属于公共设施,被安置人可优先按市场价购买。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配套设施,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管理使用。”按照(广府办发54号)文件精神,凤凰世纪城小区地下停车场产权单位为广元和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此售卖地下停车位是可行的。感谢你的来信,祝好!
广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5日
安置房小区只要开发商没把地下室公摊给全体业主,备案产权属开发商,那他们卖车位就合法,安置小区签定补偿协议时没约定每户送车位,那你也无权阻止,不要想当然就该送车位。
虽然说话多了,但这一年多,梳理了一些道理,还是起到一些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内在道理,那些舍取,那些能去争取,那些又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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