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土地审批【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3-4-23 11:23 编辑尊敬的国土自然资源局的各位领导:
本人系昭化区卫子镇石井铺村村民,本人现居住房屋为土木结构,因2020年夏天大雨导致房顶及墙体已垮塌半边,所以计划2021年原拆原建,但被告知住房是土地增减挂钩,在红线内,不能原址修建,让另外选址,本镇国土所也到现场选地方,周围都是基本农田,均不合适,后经多方查看,选在本人一块荒山上(卫星图和林权证附后),在准备办手续时,遇到2021年5月份石白路改道,需征用这块荒山做为弃土场,当时为大局着想,为了不影响道路修建,我同意了,租期为2年,截止今年5月到期。
目前,正在着手准备办理建房手续,又被告知此地已被划为旱地,此处原是一片荒青石板坡,林权证上可见3亩的林山,树木只有2株。
请问各位领导,这里连草都不长的地方就怎么被划为旱地了,我知道现在是卫星圈地,但您们能不能切合实际,到当地或现场去了解一下实情再决定,也为我们这些基层的村民考虑一下。
最后,请领导们给个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由广元市自然资源昭化区分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农村住房土地审批的问题。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地块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如您需在此地块新建房屋,可向您所在镇人民政府提出建房申请。
感谢您的来信。如还有其它疑问,您可直接联系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联系电话:0839-8722214)。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
2023年4月21日 感谢自然资源局昭化区分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在百忙中为我核实了情况,我们当地已与我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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