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失业险【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4-7-26 09:55 编辑我想问一下医保局,现在自主离职的可以领取办理失业险吗,如果可以需要带什么东西。
要问劳动局,医保局不受理失业保险的
1.参加失业保险:劳动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的原因不能是个人意愿所致,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况。
3.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失业人员需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自己要离职的领不到失业保险,这点不用问。 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前款第(二)项所称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
(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