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重度残疾人单人户低保及高龄津贴核算问题求助【已回复】
本帖最后由 市网信办 于 26-4-22 09:50 编辑各位领导、网友好,现就苍溪县家庭低保核算问题咨询,请民政部门给予权威解答。
1. 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成员4人:母亲(一级视力残疾,双目失明)、爷爷、奶奶(均80周岁以上)、本人(正常就业)。
当前发放情况:
母亲每月低保:246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生活补贴100元、护理补贴120元)已正常发放
2. 核心疑问
依据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和四川省相关政策:
母亲为一级视力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按单人户单独核算低保,不与子女收入合并计算?
苍溪县低保标准为620元/月,母亲目前低保只有246元,想咨询该金额核算依据,是否符合重度残疾人相关保障政策?
3. 具体诉求
4. 请明确一级重度残疾人是否适用单人户低保政策,母亲应享受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5. 请对当前低保发放金额给予解释说明。
6. 恳请指导后续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足额落实。
谢谢!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及患有我县医保局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人户”提出申请。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及患有我县医保局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在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核算收入时只计算其个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单人户”提出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况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经了解,你父亲长期在外务工,你也在重庆正常就业,你母亲虽为一级视力残疾人,不适用于“单人户”政策。我县低保是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发放,根据你母亲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状况,综合考量纳入我县农村低保C类保障范围,现标准为每月246元。
如你母亲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困难程度加大,由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提供相关困难佐证材料,向龙王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按规定办理。
苍溪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6日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及患有我县医保局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单人户”提出申请。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及患有我县医保局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人员,在单独提出低保申请核算收入时只计算其个人全部现金、实物收入,以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当给予的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以“单人户”提出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况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经了解,你父亲长期在外务工,你也在重庆正常就业,你母亲虽为一级视力残疾人,不适用于“单人户”政策。我县低保是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发放,根据你母亲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状况,综合考量纳入我县农村低保C类保障范围,现标准为每月246元。
如你母亲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困难程度加大,由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提供相关困难佐证材料,向龙王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将按规定办理。
苍溪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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