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网友好,现就苍溪县家庭低保核算问题咨询,请民政部门给予权威解答。
1. 家庭基本情况
家庭成员4人:母亲(一级视力残疾,双目失明)、爷爷、奶奶(均80周岁以上)、本人(正常就业)。
当前发放情况:
母亲每月低保:246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生活补贴100元、护理补贴120元)已正常发放
2. 核心疑问
依据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和四川省相关政策:
母亲为一级视力重度残疾人,是否可以按单人户单独核算低保,不与子女收入合并计算?
苍溪县低保标准为620元/月,母亲目前低保只有246元,想咨询该金额核算依据,是否符合重度残疾人相关保障政策?
3. 具体诉求
4. 请明确一级重度残疾人是否适用单人户低保政策,母亲应享受的低保标准是多少?
5. 请对当前低保发放金额给予解释说明。
6. 恳请指导后续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足额落实。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