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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利州大酒店停车场(政府街109号停车场)收费问题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停车场基本情况
上述停车场属于权利人张*豪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6*22号,坐落:利州区政府街109号宏亨·广府地下车位,取证时间2021年2月8日。根据《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广发改〔2021〕398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属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情形。
二、现场核实情况
现场检查该停车场入口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了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收费时段、收费标准、免费规定、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符合《办法》要求。其中,蓝牌小型客货车在国家确定的工作日内停车,起价5元/2小时,非工作日停车,起价10元/小时,续停5元/半小时,24小时内封顶120元。
综上所述,政府街109号停车场产权属个人所有,其收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经营者按照规定对收费时段、收费价格进行了公示,并且与您反映的收费情况相符。如您反映被收取的停车费超过了公示的收费标准,建议您保存好相关凭证,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好!
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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